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,经共青团推优、支部委员会(支部大会)研究,同意将田佳丽等31名同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),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对象所属团支部反映。